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李侠、殷学军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1执保149号之二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421执保149号之二
  • 案件名称

    李侠、殷学军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凤台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凤台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李侠;殷学军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2021)皖0421执保149号之二发往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事由:因李侠与殷学军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关于殷学军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查询:殷学军银行存款查询人胡利民批准人王振玉填发人胡利民审判员  胡利民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缪国辉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