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靓、李露露合伙协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82执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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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82执1712号案件名称
谢靓、李露露合伙协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临湘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谢靓;李露露案件缘由
合伙协议纠纷;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82执1712号申请执行人:谢靓,女,1970年7月28日出生,汉族,岳阳市人,住岳阳市岳阳楼区。被执行人:李露露,女,1988年9月2日出生,汉族,临湘市人,住临湘市。申请执行人谢靓与被执行人李露露合伙纠纷一案,本院(2021)湘0682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于2021年9月6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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