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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靓、李露露合伙协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82执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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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682执1712号
  • 案件名称

    谢靓、李露露合伙协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临湘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临湘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谢靓;李露露
  • 案件缘由

    合伙协议纠纷;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82执1712号申请执行人:谢靓,女,1970年7月28日出生,汉族,岳阳市人,住岳阳市岳阳楼区。被执行人:李露露,女,1988年9月2日出生,汉族,临湘市人,住临湘市。申请执行人谢靓与被执行人李露露合伙纠纷一案,本院(2021)湘0682民初47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于2021年9月6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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