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青青、刘潜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82执440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382执4402号案件名称
魏青青、刘潜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仁怀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仁怀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魏青青;刘潜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82执440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魏青青与被执行人刘潜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立案执行,通过本院执行刘潜已将本案全部案款53306元向申请人履行完毕,本案现已履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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