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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青青、刘潜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82执4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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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382执4402号
  • 案件名称

    魏青青、刘潜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仁怀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仁怀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魏青青;刘潜
  • 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82执440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魏青青与被执行人刘潜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立案执行,通过本院执行刘潜已将本案全部案款53306元向申请人履行完毕,本案现已履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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