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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大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81执3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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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581执3628号
  • 案件名称

    宋大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黔西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
  • 当事人

    宋大材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81执3628号宋大材(被执行人):关于宋大材犯反面毒品罪并处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3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宋大材(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9月14日将该款履行完毕。至此,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2015)黔县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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