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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春丽、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528执2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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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528执2351号
  • 案件名称

    余春丽、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息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息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
  • 当事人

    余春丽;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成辉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息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528执2351号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徐成辉、余春丽(被执行人):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徐成辉、余春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29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履行到位。至此,河南息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528民初2268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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