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蒙蒙、朱魏强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22执44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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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122执4491号案件名称
李蒙蒙、朱魏强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中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李蒙蒙;朱魏强案件缘由
运输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中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22执4491号李**蒙(申请执行人)、朱魏强(被执行人):李**蒙与朱魏强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85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9906.00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朱魏强给付李**蒙案件款9856元,交纳执行费50元。至此,李**蒙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122民初536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 判 员 陈怀杰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法官助理 鲁韶华书 记 员 校彦冬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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