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追缴、田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603执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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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03执521号案件名称
田文追缴、田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岳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田文追缴;田文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603执521号田文本院执行的申请田文追缴违法所得一案,经被执行人田文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7000元,已上缴至湖南省财政厅国库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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