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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竹山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恢4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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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恢452号
  • 案件名称

    赵竹山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赵竹山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恢452号关于修明玉申请执行邢占宏、赵竹山、邢占军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8月24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09月03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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