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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界、王坤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1221执恢4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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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1221执恢477号
  • 案件名称

    王世界、王坤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临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王世界;王坤;王利玲;王玲;徐付强;阜阳市弘大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1221执恢477号王世界、王坤、王利玲、王玲、徐付强、阜阳市弘大汽车出租有限公司:王世界、王坤、王利玲、王玲与徐付强、阜阳市弘大汽车出租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申请执行标的款668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到位6689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皖1221民初560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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