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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波、莫永涛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821执保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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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821执保185号
  • 案件名称

    聂波、莫永涛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慈利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慈利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聂波;莫永涛;艾振能;湖南德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821执保185号聂波、湖南德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莫永涛、艾振能:本院执行的申请人聂波与被申请人湖南德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莫永涛、艾振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莫永涛的银行存款478872.33元、湖南德能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1369.27元(账户已额度冻结),本案以部分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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