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桂英、戚爱琴等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申请保全案件、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0306执保462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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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0306执保462号之一案件名称
贾桂英、戚爱琴等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申请保全案件、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淄博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贾桂英;戚爱琴;李庆文案件缘由
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申请保全案件;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0306执保462号之一申请人:贾桂英,女,1946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周村区。被申请人:戚爱琴,女,1967年7月23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淄川区。被申请人:李庆文,男,1968年8月21日出生,汉族,住淄博市淄川区。申请人贾桂英与被申请人戚爱琴、李庆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生效的(2021)鲁0306执保462号执行裁定书于2021年9月7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戚爱琴在深市A股市场的智云股份00XXX90账户1100.00股,于2021年9月7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李庆文在深市A股市场的濮阳惠成00XXX80账户200.00股、在深市A股市场的拓斯达00XXX80账户600.00股、在股转系统的中川③00XXX80账户600.00股。申请人贾桂英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部分保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贾桂英申请的财产保全事项已经部分保全。本裁定书立即执行。审判员 陈方力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侯庆智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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