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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大伟、梁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214执19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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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214执1909号
  • 案件名称

    顾大伟、梁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
  • 当事人

    顾大伟;梁杰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214执1909号关于顾大伟与梁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顾大伟请执行标的金额为19836元及利息。经执行,现双方已和解履行完毕。至此,顾大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的(2020)苏0214民初447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对梁杰采取的执行措施均以解除,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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