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大伟、梁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214执190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苏0214执1909号案件名称
顾大伟、梁杰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顾大伟;梁杰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214执1909号关于顾大伟与梁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顾大伟请执行标的金额为19836元及利息。经执行,现双方已和解履行完毕。至此,顾大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的(2020)苏0214民初447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对梁杰采取的执行措施均以解除,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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