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安、禹春财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恢56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恢568号案件名称
张德安、禹春财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张德安;禹春财;田成林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恢568号申请执行人:张德安,住所地: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禹春财,住所地: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田成林,住所地:吉林省舒兰市。张德安与禹春财、田成林借款合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执行款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张德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283民初69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高学俊、重庆优活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2021)黔0121执异92号 下一篇 辽宁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周爱群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103民初7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