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英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02执3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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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702执3171号案件名称
杨志英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常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杨志英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02执3171号杨志英:本院执行的申请杨志英罚金一案,经杨志英自动履行,该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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