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柏文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3125执59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3125执599号案件名称
杨柏文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保靖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杨柏文追缴违法所得一案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3125执599号被执行人杨柏文追缴违法所得一案,本院(2021)湘3125刑初63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第七项)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审 判 员 姚慧君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法官助理 石云海书 记 员 吕 朋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高闯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02执2413号 下一篇 李士龙、葫芦岛晟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1481民初26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