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军、余杰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624执16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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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624执1684号案件名称
杨建军、余杰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湘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湘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杨建军;余杰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624执1684号申请执行人杨建军,男,汉族,1962年7月2日出生,住湖南省湘阴县。被执行人余杰,男,汉族,1974年11月04日出生,住湖南省湘阴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建军与被执行人余杰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杨建军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湘0624执1684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新春审判员 陆梦蛟审判员 谢 亮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任 畅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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