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周旺粮食协会、胡卫红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4执保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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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4执保552号案件名称
隆回县周旺粮食协会、胡卫红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隆回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隆回县周旺粮食协会;胡卫红;李林;谭海云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4执保552号隆回县周旺粮食协会、胡卫红、李林、谭海云:本院执行的隆回县周旺粮食协会申请胡卫红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网络查询对被执行人李林、谭海云、胡卫红在金融机构法人存款13289元采取了冻结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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