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成、谢军智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1002民初1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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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1002民初1165号案件名称
陈新成、谢军智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商洛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陈新成;谢军智;石生民案件缘由
运输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法院名称$ 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1)陕1002民初1165号 原告:石生民,男性,1963年09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谢军智,男性,1969年09月22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陈新成,男性,1971年06月05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的原告石生民与被告陈新成、谢军智 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被告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故决定由雷建荣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林淑敏、李云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对本案进行审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雷建荣代理审判员 林淑敏人民陪审员 李云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日书 记 员 耿朝1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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