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科态、梁术龙等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02执23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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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02执2340号案件名称
梁科态、梁术龙等委托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怀化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梁科态;梁术龙;梁湘虎;梁文姣案件缘由
委托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02执2340号梁科态、梁术龙、梁湘虎、梁文姣:怀化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1202民初418号民事判决,在执行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执行,梁科态、梁术龙、梁湘虎、梁文姣已受偿本案全案执行款项181363.3元(含申请人垫付的执行费2582元、案件受理费2088元),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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