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张英萍、李国兴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陕0112民初28199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民初28199号
  • 案件名称

    张英萍、李国兴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 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西安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张英萍;李国兴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稿 纸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1)陕0112民初28199号原告:李国兴,男,1977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未央区。被告:张英萍,女,1986年1月13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原告李国兴与被告张英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蔡文波独任审理,于2021年8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国兴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张英萍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李国兴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其欠款10873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费用。事实及理由:被告张英萍于2020年10月20日因做生意收苹果资金周转困难,向其借款10万元,当时用身份证复印件向其写有一张借据,其用支付宝向被告转账10万元。2020年10月23日,被告又向其借款5万元,其用支付宝向被告转账3万元,以微信向被告转账2万元,并告知这5万元被告要尽快归还。被告称周转一下就全部归还。后被告于2020年11月2日用支付宝向其归还4万元。以后又以资金困难向其要钱,其用微信转账和红包方式共向被告打款4800元。2021年春节后,其让被告归还借款,被告以各种理由不还钱,经多次讨要,被告用微信向其还款6070元,剩余借款拒不归还。故其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被告张英萍未到庭答辩。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20年10月,原、被告经人介绍相亲。2020年10月20日,原告李国兴通过支付宝向被告张英萍余额宝转账10万元。同日,被告张英萍向原告李国兴出具借条一张,注明:“本人张英萍借李国兴100000万元整 张英萍 10月20日”。2020年10月23日,原告李国兴通过支付宝向被告张英萍转账3万元,2020年10月22日,原告李国兴通过微信向被告张英萍转账2万元。2020年11月2日,被告张英萍通过支付宝向原告李国兴转账4万元。另原告李国兴还通过微信转账及红包向被告转款多次共4800元。2021年4月1日,被告张英萍通过微信向原告李国兴转账5000元。2021年5月2日,被告张英萍通过微信向原告李国兴转账1070元。后双方因还款发生纠纷。庭审中因被告未到庭,致调解未果。以上事实,有借条、转账记录、微信支付明细、庭审笔录等在卷为证。本院认为,债务应当清偿。本案中,原告主张案涉款项均系借款,但仅有一笔10万元有转账记录及借条可认定借贷合意,应在扣除被告还款6070元,剩余93930元应由被告偿还原告。后原告向被告的两次转账5万元无法证明借贷合意,且与被告向原告转账的4万元相抵消。原告主张的微信转账及红包数次共4800元发生时间处于双方相亲期间,无法证明确属借贷,故本院对上述主张不予支持。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答辩、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张英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李国兴借款93930元;二、驳回原告李国兴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3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68元,由被告1069元。被告负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蔡文波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法官助理    贾媛丽书  记  员    宋欢欣         1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