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向阳、双阳区北方种业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5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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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594号案件名称
樊向阳、双阳区北方种业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樊向阳;双阳区北方种业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594号双阳区北方种业、樊向阳:双阳区北方种业与樊向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30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305元。申请执行人双阳区北方种业向本院提出结案申请。至此,双阳区北方种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112民民初76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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