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钟文涛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757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757号
  • 案件名称

    钟文涛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钟文涛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757号钟文涛:被执行人钟文涛罚金执行一案,依据(2021)吉0112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5000.00元罚金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