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陈诚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204执保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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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204执保451号案件名称
陈乐、陈诚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陈乐;陈诚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204执保451号陈乐(申请执行人)、陈诚(被执行人):陈乐与陈诚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解除保全完毕。至此,陈乐(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204民初63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全部解除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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