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秀、何永明不当得利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281执恢7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粤0281执恢74号案件名称
周金秀、何永明不当得利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乐昌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乐昌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周金秀;何永明案件缘由
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281执恢74号周金秀、何永明:周金秀与何永明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4044.33元,执行费20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将上述款项支付到本院执行款账户,14044.33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205元支付至财政账户。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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