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玉美、韦杰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124执恢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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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124执恢179号案件名称
韦玉美、韦杰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马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马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4 0:00:00当事人
韦玉美;韦杰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124执恢179号韦玉美、韦杰:本院执行的韦玉美申请韦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韦杰自动履行,执行到位金额2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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