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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良、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执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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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8执173号
  • 案件名称

    刘良、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刘良;公司;李建青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执173号李建青:刘良:本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执行的李建青与刘良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南京仲裁委员会(2020)宁裁字第900号裁决书],因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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