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良、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执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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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执173号案件名称
刘良、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刘良;公司;李建青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执173号李建青:刘良:本院于2021年5月25日立案执行的李建青与刘良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南京仲裁委员会(2020)宁裁字第900号裁决书],因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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