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22执保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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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新2922执保713号案件名称
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温宿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温宿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新2922执保713号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热纳古丽图尔贡: 申请人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热纳古丽图尔贡诉前财产保全执行一案,本院依据(2021)新2922财保715号民事裁定书,现以额度4400元冻结被申请人热纳古丽图尔贡的微信和银行账户,本院依法将执行保全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安徽和分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对该执行保全情况表示认可。本案申请执行保全的标的物全部保全(保全完毕)予以保全。 特此通知。 温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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