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永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21执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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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21执736号案件名称
曹永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曹永富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21执736号被执行人:曹永富,男,1985年9月16日生,汉族,湖北省荆州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曹永富罚金一案中,于2021年9月17日足额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5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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