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姚爱琴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3执恢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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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03执恢311号案件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姚爱琴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姚爱琴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3执恢311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负责人贺涛,行长。被执行人姚爱琴,女,1974年11月5日。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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