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敬伟、冯学臣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3执恢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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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83执恢569号案件名称
刘敬伟、冯学臣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舒兰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刘敬伟;冯学臣;周冬梅;伊强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3执恢569号申请执行人:刘敬伟,男,住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冯学臣,男,住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周冬梅,女,住吉林省舒兰市。被执行人:伊强,男,住吉林省舒兰市。申请执行人刘敬伟与被执行人冯学臣、周冬梅、伊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9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全部履行完毕。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2019)吉0283民初176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舒兰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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