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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国强、高虎娃等委托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李战强、孟国强、高虎娃结案通知书(2021)陕0203执恢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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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203执恢84号
  • 案件名称

    孟国强、高虎娃等委托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李战强、孟国强、高虎娃结案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铜川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孟国强;高虎娃;李战强
  • 案件缘由

    委托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1)陕0203执恢84号 李战强、孟国强、高虎娃:李战强申请执行孟国强、高虎娃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21350元。现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已全部得到实现。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印民初字第00481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于2021年9月16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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