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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淑兰、李彦平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1执5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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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1221执506号
  • 案件名称

    弓淑兰、李彦平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弓淑兰;李彦平
  • 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1执506号弓淑兰、李彦平:申请执行人弓淑兰与被执行人李彦平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执行内容为:弓淑兰在其持有的成集建(1997)字第A28003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范围内建房,李彦平不得阻挡。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彦平发出执行通知书,因被执行人李彦平及其妻子李惠艳阻碍执行,本院于2021年9月9日依法对李彦平司法拘留十日,对李惠艳司法拘留十五日。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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