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春艳;谢奎立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24执9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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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24执997号案件名称
柴春艳;谢奎立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法库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法库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柴春艳;谢奎立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法库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24执997号柴春艳(申请执行人);谢奎立(被执行人):柴春艳与谢奎立婚姻家庭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7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7200元,此款已通过本院一案一账户转至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法库县人民法院(2012)法民一初字第100号民事调解书中申请执行人申请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周永成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王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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