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文彬、钻具机械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4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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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4016号案件名称
孙文彬、钻具机械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孙文彬;钻具机械有限公司;长沙天和钻具机械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4016号长沙天和钻具机械有限公司孙文彬:关于申请执行人长沙天和钻具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孙文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长沙天和钻具机械有限公司书面向本院确认被执行人孙文彬已自动向其履行了支付案款7500元的义务,本院做出的(2021)湘0182民初541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孙文彬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现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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