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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杰、周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81执39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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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581执3900号
  • 案件名称

    孙杰、周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黔西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孙杰;周勇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81执3900号孙杰、周勇:在申请人孙杰与被执行人周勇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中,本案执行标的28800元,案件受理费435元,申请执行费33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案件受理费435元在诉讼阶段周勇已经交纳给本院,剩余28800元周勇自动履行将钱汇入本案一案一账户中,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332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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