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杰、周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81执39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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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81执3900号案件名称
孙杰、周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黔西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黔西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孙杰;周勇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81执3900号孙杰、周勇:在申请人孙杰与被执行人周勇用益物权纠纷一案中,本案执行标的28800元,案件受理费435元,申请执行费33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案件受理费435元在诉讼阶段周勇已经交纳给本院,剩余28800元周勇自动履行将钱汇入本案一案一账户中,并向本院缴纳执行费332元。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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