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本院民二庭、姚佳银行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皖0705执2603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705执2603号
  • 案件名称

    本院民二庭、姚佳银行卡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铜陵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本院民二庭;姚佳
  • 案件缘由

    银行卡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皖0705执2603号申请执行人:本院民二庭被执行人:姚佳,女,1991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与被执行人姚佳信用卡纠纷(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诉讼费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如下:解除(2021)皖0705执2603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姚佳的网络支付账号冻结。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洪峰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龚伟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