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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山东洛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1426执7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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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426执771号
  • 案件名称

    王震、山东洛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平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王震;山东洛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1426执771号山东洛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龙门帝都分公司与王玲智、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2021)鲁1426民特4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执行。2021年5月25日,已解除山东洛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龙门帝都分公司与王玲智、王**签订的201908300002号《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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