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山东洛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1426执7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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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鲁1426执771号案件名称
王震、山东洛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平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王震;山东洛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1426执771号山东洛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龙门帝都分公司与王玲智、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2021)鲁1426民特4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执行。2021年5月25日,已解除山东洛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龙门帝都分公司与王玲智、王**签订的201908300002号《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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