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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艳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83执恢1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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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83执恢1410号
  • 案件名称

    林艳艳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庄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庄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林艳艳
  • 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庄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83执恢1410号申请执行人:大连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庄河市城关街道友谊委金贸银座9层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3756052089Y。法定代表人:韦禄勇,系该公司经理。被执行人:吴兆辉,男,1978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住庄河市。被执行人林艳艳,女,1983年9月15日出生,满族,住庄河市。申请执行人大连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兆辉、林艳艳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本案案款、执行费,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林晓龙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张靖翊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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