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肖利与孙中科、陈秋香、周鑫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0524执1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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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4执1419号案件名称
何肖利与孙中科、陈秋香、周鑫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隆回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何肖利;陈秋香;周鑫;孙中科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4执1419号何肖利、孙中科、陈秋香、周鑫:何肖利与孙中科、陈秋香、周鑫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3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陈秋香已按照本院(2019)湘0524民初221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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