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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胡开平新天地超市、被执行人云南星贸食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云2323执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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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云2323执318号
  • 案件名称

    牟定县胡开平新天地超市、被执行人云南星贸食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云南省牟定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牟定县胡开平新天地超市;被执行人云南星贸食品有限公司;毛有莲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云南省牟定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云2323执318号申请执行人牟定县胡开平新天地超市、被执行人云南星贸食品有限公司、毛有莲:牟定县胡开平新天地超市与云南星贸食品有限公司、毛有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75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648.00元(未执行到位的226.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6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牟定县胡开平新天地超市。至此,申请执行人牟定县胡开平新天地超市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云2323执318号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应龙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徐丽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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