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占亮、特古斯吉日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内0624执保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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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内0624执保112号案件名称
袁占亮、特古斯吉日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袁占亮;特古斯吉日嘎案件缘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内0624执保112号袁占亮、特古斯吉日嘎:袁占亮与特古斯吉日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据(2018)内0624民初1871号民事裁定书,我院于2021年8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保全内容为解除对王金山所有的北京牌轻型普通货车一辆的查封、解除对被申请人特古斯吉日嘎所有的斯柯达牌小型汽车一辆的查封。本院于2021年9月8日委托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现本案已解除保全完毕。至此,袁占亮与特古斯吉日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1)内0624执保112号案件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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