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111执8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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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111执8250号案件名称
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合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王顺萍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111执8250号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王顺萍:关于本院执行的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王顺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该案已按(2020)皖0111民初16224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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