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111执825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皖0111执8250号
  • 案件名称

    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合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王顺萍
  • 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111执8250号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王顺萍:关于本院执行的福建省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王顺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该案已按(2020)皖0111民初16224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