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184执5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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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576号案件名称
刘青军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北省新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刘青军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84执576号关于董士全申请执行杨十平、刘青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4月13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26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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