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21执4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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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21执4625号案件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胡仲文、郭畅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沙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21执4625号胡仲文、郭畅本院执行的胡仲文申请郭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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