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驷马信盟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李洪良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6执保1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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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6执保1196号案件名称
吉林驷马信盟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李洪良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吉林驷马信盟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李洪良;谷长江;杨忠明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6执保1196号申请保全人冯静与被保全人白晓晶、李洪良、谷长江、杨忠明,被执行第三人吉林驷马信盟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1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我院依民事裁定书载明的内容对被保全人谷长江、杨忠明名下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杨忠明名下房屋予以查封,本案保全完毕。申请保全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我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我院将不予续封。(2021)吉0106执保1196号执行完毕结案。办案人:沈影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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