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顺平、陈彦平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3022执5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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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甘3022执553号案件名称
郭顺平、陈彦平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卓尼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卓尼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郭顺平;陈彦平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卓尼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3022执553号郭顺平、陈彦平:申请执行人郭顺平与被执行人陈彦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卓尼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4日作出(2021)甘3022民初26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生效后,因陈彦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8月12日郭顺平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1年8月13日向陈彦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21年8月31日,陈彦平履行案款130000元。2021年9月1日,郭顺平领走案款130000元并自愿放弃剩余案款及案件受理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建荣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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