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立新、韩根重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502执1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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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502执1736号案件名称
韩立新、韩根重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韩立新;韩根重;王英英;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502执1736号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原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韩立新、韩根重、王英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与被执行人韩立新、韩根重、王英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院已将款项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至此,申请执行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晋0502民初356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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