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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新受贿罪刑事指定管辖管辖决定书(2021)冀06刑辖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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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6刑辖141号
  • 案件名称

    朱立新受贿罪刑事指定管辖管辖决定书
  • 审理法院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
  • 案件类型

    管辖案件
  • 审理程序

    刑事管辖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朱立新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十七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21)冀06刑辖141号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立新犯受贿罪一案,经本院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如下:指定河北省涞源县人民法院依照刑事审判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审判。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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