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武、林子生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3123执7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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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3123执788号案件名称
杨海武、林子生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凤凰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凤凰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杨海武;林子生案件缘由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3123执788号林子生、杨海武:本院在执行林子生与被执行人杨海武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海武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凤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3123民特21号民事裁定书林子生与杨海武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纠纷一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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