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021执2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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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1021执2264号案件名称
陈景昌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陈景昌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021执2264号陈景昌:陈景昌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2000.00元。至此,本院执行的(2021)辽1021刑初223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守岩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荆福贵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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